实际上,在罗斯刚进入联盟的时候,我并不是那么喜欢他,我喜欢球风劲爆的球员,比如说老詹,那种从天而降的扣篮总是能激发我们身体里的热血,我也喜欢那种飘逸的球员,比如老科的后仰,艾弗森的过人,而罗斯呢?他既有风骚的过人,也有劲爆的扣篮,但他的过人好像并不是那么美,也可能是因为他的肌肉太强了,有的时候过多的肌肉是会丧失美感的。我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他的呢?还是在骑士那会,明知道每次突破都有可能导致自己的生涯提前结束,他还是那么义无反顾。
n 今天罗斯再次回到了风城,这是离开这里之后,他身上穿过的第四件球衣,当年鼎鼎大名的MVP,而且还是最年轻的MVP,如今也成为了流浪汉,开始辗转各队,无论是当年在尼克斯还是骑士的不受重用,还有在森林狼焕发新生,再或者是,今年活塞被人们高呼史上最强替补,我认为,这些都不是真的罗斯,因为上面说到的这些地方,都不是芝加哥,都不是风城,只有风城才是玫瑰的归宿。
n 尽管他已经证明了,他就是格里芬回来之前,这个球队中最好的球员,但他还是作为替补登场,他上场的时候,风城的球迷们给予了他最大的尊重和欢迎——足足一分多钟的欢呼声,主场的任何一个球员出场时都没有这种待遇,恐怕在这里能够有这种待遇的人,除了那个幽灵,就是罗斯了吧!哦对了,这个时候正好赶上了拉文在罚球,听到震耳欲聋的噪音跟欢呼声,不知道拉文有没有一种“好像我才是客场”的错觉。紧接着,全场响起了MVP的呼声,无数球迷举着早就写好了的关于罗斯的标语,这就是玫瑰之于这个城市的意义。
n 说回比赛吧!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被全场的气氛给感染了,罕见的看到了罗斯上演突破之后的暴扣,自从大伤之后,见过他扣篮,但都是那种快攻时不费力的轻扣,如此势大力沉的暴扣,仿佛梦回2011年,可能这是他给芝加哥球迷,最好的回应了。再或者,“既然你们喊我MVP了,就该拿出一点MVP的样子”。
n 本场比赛,罗斯表现依旧稳定,仅仅只用了13次出手就拿下了23分,同时还有7个助攻以及3个抢断,另一边庄神也稳定输出20+20的爆炸数据,但他们还是输掉了比赛,主队芝加哥这边多点开花,首发除了萨托兰斯基之外得分都上双,两人得分超过了20,他们最终守住了主场的胜利,但罗斯带走了所有的欢呼声。
n 在这个雇佣兵盛行的时代中,能够遭到昔日主队球迷这种待遇的人,真不多,更何况是一个尚没有把球队带进总决赛的人,可见对于芝加哥球迷而言,他有着怎样的意义。再或许,人们更多怀念的是如果,如果当年罗斯没有伤病的话,他会成长为什么样的巨星,芝加哥是何等的强队,可惜的是,没有如果。罗斯在接受采访的时候表示:我永远都是风城之子,我爱这里的每一个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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