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红楼梦》里面的“公案”很多,而且大多数在广大红迷争执、猜疑了两百多年后仍无定论,如第十五回在馒头庵,宝玉抓到秦钟得趣后说的那一笔夜里再算的帐,令人浮想联翩,猜疑不定;而最能引起红迷争执的,除了钗黛优劣之争,大抵就是袭人是否越礼的问题了。
在第五回,宁国府荟芳园红梅盛绽,尤氏婆媳亲治酒果,邀贾母、邢王夫人等赏梅,宝玉也跟了过来。及至午间,宝玉困倦,贾母便命人带下去哄睡,秦可卿作为宁府当家少奶奶,待人素来平和,行事一向稳妥,早为宝玉准备好了上房,便在贾母的同意下,带宝玉去午睡。接下来的事我们很熟悉了,宝玉因见上房壁上挂着劝学的《燃藜图》,便断不肯再在此屋停留,最后睡在了秦可卿的屋里。并神游了太虚幻境。在幻境中,宝玉历经了阅册、听曲、品茗、醉酒及成亲这些浮奢乐事,后被夜叉惊醒。宝玉醒来后,一众跟着的婆子、丫头忙来服侍,在袭人为宝玉系裤带时,摸到了其大腿处有沾湿,忙缩回手来,问是怎么回事,宝玉见旁边有人未答,只是捻了一下她的手,二人不再言语。回到贾母处吃过饭后,袭人忙趁屋里没人,为宝玉更衣,期间又旧事重提,问及宝玉梦中发生了何事,在宝玉道尽梦中之事后,袭人羞得伏身而笑,宝玉见其柔媚娇俏,遂求其共试梦中警幻仙子所训之事,袭人听后怎么想的呢?文中写道:
袭人素知贾母已将自己与了宝玉的,今便如此,亦不为越礼,遂和宝玉偷试一番。贾府有一个规矩,就是在爷们大时会在其屋里放一两个服侍丫头。这个丫头将来是要做这个少爷的姨娘的,如贾珠之前就有几个“屋里人”,贾琏也有几个,不过在王熙凤过门后便寻了不是撵出去了。袭人认为她不越礼,就是自觉贾母将自己作为宝玉将来的姨娘放宝玉屋里的。然而贾母果真有此打算吗?事实就是没有!袭人和晴雯都是贾母与了宝玉的,但二人的性质不一样,对于袭人,贾母觉得她“心地纯良,恪尽职守”,担心宝玉得不到好的照顾才派过去的;而对于晴雯,贾母一句“将来只她能给宝玉使唤的”便知,这位俏丫头才是贾母作为宝玉的姨娘人选。只这一件,便知袭人越礼了。不过有的人要说了,或许袭人误会贾母的意思呢?这倒也不差,然而,王夫人的两次说出同样的话,坐实了袭人越礼无疑。在第三十六回,袭人因之前的“冒死谏言”得到王夫人的赏识,被王夫人暗中提拔为宝玉姨娘,将其丫头的月钱止住,每月从自己的二十两月钱扣出二两给袭人,连带姨娘标配两个丫头的月钱,袭人每月可拿二两一吊钱。凤姐和薛姨妈听后笑着称好,紧接着凤姐道:“既这么样,就开了脸,明放他在屋里岂不好?”开脸,是在女子出嫁前去净脸上的汗毛仪式,是女子嫁人的标志之一。在此之前,香菱开脸时,还摆酒请了客,意味着正式放薛蟠屋里,行夫妻之实了。凤姐的意思也是如此。可王夫人却道:“那就不好了,一则都年轻,二则老爷也不许,三则那宝玉见袭人是个丫头,纵有放纵的事,倒能听他的劝,如今作了跟前人,那袭人该劝的也不敢十分劝了。如今且浑着,等再过二三年再说。”王夫人一连说了三个理由,个个都能说明袭人越礼。首先,在袭人被提拔时,宝玉已经十三岁了,而此时距离宝玉和袭人偷试,已经过去了四五年,那岂不是更小?其次,贾政是宝玉的父亲,对宝玉有绝对的教育权利,王夫人都得服从。在第七十二回,宝玉已经年近十七八岁了,贾政仍觉得宝玉年龄小,怕耽误读书,没给其放屋里人,王夫人亦深知贾政。然袭人却早早背地里与宝玉偷试,这不是在欺瞒主子?再次,王夫人说了,袭人还是丫头,宝玉还会听她两句劝。如果二人跟夫妻一样,宝玉就不听劝了,所以先这么浑着吧。然而事实却相反。有趣的是,王夫人撵走晴雯后,跟贾母坦白了早前提拔袭人的事,并说出了同样的话。王夫人两次说出的话,都在以为袭人只是个单纯的丫头,和宝玉没有任何鬼祟之事。这完全是因为第三十四回袭人“冒死谏言”时说的虚言假语。袭人自始至终都称为宝玉名声着想,剑指林黛玉,将自己摘得一干二净,可以说是贼喊捉贼。而作为一个当家太太,贾宝玉的母亲,王夫人却毫无判断能力,双眼被蒙蔽,感动之余还要袭人务必“保全”宝玉,还自以为找到最单纯忠诚的人作为自己的“心耳神意”,不惜花费重金收买袭人,实在是讽刺得很了,为此没少被读者们嘲笑其昏聩无能,甚是鄙夷。而袭人处心积虑,不惜嫁祸林黛玉,诬告晴雯等丫头,自以为争荣夸耀之心得以满足,不知日后却未能如愿,嫁给了人人唾弃的戏子,不知其被撵出贾府,是否有王夫人发现她当年说谎的缘故呢?一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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